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

根据CNNIC公告《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》要求。请通过本公司购买过CN域名的客户,在2010年1月28日之前,向我司提交有关信息证明材料。逾期未提交材料1月28日后将暂停域名解析服务。望客户能理解与配合,谢谢!有关信息证明材料为:
1)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,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(扫描、相机拍摄件)、有效联系方式(姓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联系地址)。
2)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,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(扫描、相机拍摄件,正反两面请扫描到同一个JPG文件,不超过500KB)、有效联系方式(姓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联系地址)。

相关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直接与我司客服人员联系,详见联系方式